不以規矩
不能成方圓
校規:
- 尊敬師長,聽從師長的訓導。
- 好學生,不遲到,不早退。
- 出入課室、會場和校門要守秩序,不得爭先恐後。
- 禁止在校內喧嘩、追逐、攀爬、打架、踢球或玩電子遊戲。
- 愛護公物,不得塗汙或毀壞桌 椅、白板、黑板或牆壁等。
- 帶齊上課用品和書籍。
- 上課時間內,不得擅自離校。
- 在校內要儘量運用中文交談;上課時,禁止收聽任何與上課無關的音響器材。
- 與學習無關的讀物、物品及電子器材等,不可帶回學校,違者自負。
- 禁止嘴嚼香口膠及在課室內進食。
獎懲:
- 本校學生,可獲選拔為校內之優異生、勤奮進步生、服務生或校外之獎學生等。
- 學生如有過失,或抵觸校規之行為,經教師勸告後仍未改善者,校方則知會家長。倘若仍不見效,校方則飭令退學。
- 學校有權沒收學生攜返校內之玩具、球類或任何音響或電子器材等物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