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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以規矩

方圓

校規:

  1. 尊敬師長,聽從師長的訓導。
  2. 好學生,不遲到,不早退。
  3. 出入課室、會場和校門要守秩序,不得爭先恐後。
  4. 禁止在校內喧嘩、追逐、攀爬、打架、踢球或玩電子遊戲。
  5. 愛護公物,不得塗汙或毀壞桌 椅、白板、黑板或牆壁等。
  6. 帶齊上課用品和書籍。
  7. 上課時間內,不得擅自離校。
  8. 在校內要儘量運用中文交談;上課時,禁止收聽任何與上課無關的音響器材。
  9. 與學習無關的讀物、物品及電子器材等,不可帶回學校,違者自負。
  10. 禁止嘴嚼香口膠及在課室內進食。

獎懲:

  1. 本校學生,可獲選拔為校內之優異生、勤奮進步生、服務生或校外之獎學生等。
  2. 學生如有過失,或抵觸校規之行為,經教師勸告後仍未改善者,校方則知會家長。倘若仍不見效,校方則飭令退學。
  3. 學校有權沒收學生攜返校內之玩具、球類或任何音響或電子器材等物品。